()  离开寒江台,在野外行了一日,季青霄发现,情况远比他想象的更糟。

    昨日子时一过,话本的终末就成了,主人公将在三日后,死在野外,饿死,大凶。

    这片林子在寒江台瀑布外围,为避免入侵者,设下了迷阵,这难不倒季青霄,问题是为了断闯入者的补给,此处连飞鸟野兔,野菜树果都没有。

    更令人崩溃的是,林断水离开时,储物袋里除了几罐活血化瘀的药,几张颜色黯淡的面纱,什么干粮、钱财统统没有!

    季青霄第三次把脑袋从储物袋里拔丨出丨来,确认没漏找任何角落,愁得头都快疼裂了,倒是林断水一脸悠闲,又挂在他肩头,肚子咕噜噜鸣得震耳欲聋,也不以为意。

    季青霄拖着他,往迷阵出口走,徒步要出去,至少还要五日,他带着挂件,速度更慢,约莫要七日,算上昨日,整整八日不进食,就算是壮汉也得去掉半条命,更何况是病弱的林断水。

    “再这样下去,你会死的。”这躯壳同样弱得很,季青霄连说话的力气都不想浪费,低低地说。

    林断水把腰带一头攥在手上,在季青霄胸前把玩着:“那又如何?”死了倒是能结束这一世,更快回去,更快逮住这家伙的真身。

    “你究竟是怎么想的?”季青霄按住乱动的手。

    林断水反扣住他,在沉默中走了半刻钟,忽然道:“你是谁?”

    “我是莫忧,你是不是饿糊涂了?”季青霄没有回头,否则他就会看到林断水的眼中,映照的侧脸有些虚,只那星眸清澈无比。

    林断水没得到答案,却也没追问:“你要我活着?”

    季青霄:“那是自然。”

    林断水又问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季青霄被问懵了,这不是显而易见的,即使萍水相逢,正常人在危难中,也会希望身边的人好好活着,更何况林断水和他的关系还极为密切。

    “你是我相公,我当然要你活着。”季青霄回答。

    林断水问的,是他为何刻意下界,让身为凡人的他活下来,这答案答非所问,不过“相公”两个字,还是取悦了他。

    就当满足小娇妻这个愿望。

    林断水脚步一顿,在季青霄疑问的目光中,站直了身子,身体虽然弱,不过稍微使些灵力赶路不是大问题。

    “那我先活着。”林断水嘴角微微一勾,横抱起季青霄,可惜腿有些发软,为了稳当些,只能把人背到身后,灵力灌注脚下,发足往迷阵出口奔去。

    -

    两日后,顺利离开迷阵,季青霄与林断水到达最近的一处小镇。

    在被路人连番围观,林断水眼看就要出手掀人之际,季青霄急惶惶把人拽到一处小巷子,指着腰带道:“这样太引人注目了。”

    林断水盯着细腰,不想放人,但这样系着,反而惹来更多视线打量小娇妻。

    沉默半晌,他还是解除了腰带上的禁制:“不许离开我三步之外。”

    “放心,我绝不离开你。”季青霄牵起他的手。

    林断水:“更不许拈花惹草。”

    季青霄无言以对,他也不想要这张碍事的脸:“该带件斗篷出来的。”光遮半张脸,却还露着上半张俏脸,穿着身显身材婀娜的衣裙,还是会惹不少人侧目。

    林断水:“买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季青霄更是一肚子气,把他腰间的储物袋解了下来,抓着林断水的双手打开,把他整个脑袋都罩了进去:“银两呢?”

    林断水抓下储物袋,难得脸上显出几分吃瘪的憋屈。他每次历轮回劫,都只短短二十载,不管命运多惨,出身一定非富即贵,不是无需为银两烦恼,就是有了银两也解不了困,竟一时忘了要带钱。

    季青霄失笑,理了理被储物袋罩乱的头发:“不是还有几罐药么。”

    迷阵中的两日,季青霄伏在林断水肩头,除了在他面露暴躁之色时,开口顺顺毛外,什么都不用干,便思考了接下来该怎么办,已有了打算。

    离开寒江台前,季青霄一时心急,只顾着拦人,待平静下来,回想了之前的日子,想起一个细节——给林断水看病的医师,都是来自各大宗门。

    大宗门看不起散修,根本不会请没有宗门归属的医师,然而以季青霄的经验,绝世高手往往不屑依附宗门,说不定在外界,能找到更出色的医师,解去林断水的毒。

    化瘀药虽出自寒江台,却也不算是稀罕之物,当不了许多钱,林断水还非要留两罐,拿到钱财后,他又第一时间去买了件头蓬,更是没剩下多少。季青霄本想看看,能不能寻份零工,然而小镇差事不多,净是些搬运建造之类的体力活,他和林断水的身子都不适合,只能作罢。

    为了省钱,趁天未黑,两人在镇外采了些野菜充饥,寻了一处无人居住的破屋暂时落脚。

    探访了两日,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,林断水成日食不果腹,人更清瘦了,季青霄也好不了多少,颧骨都突了一圈,倒衬得那双星眸更深邃。

    林断水掀开季青霄的兜帽,拉下暗色面纱,揉了揉没多少肉的脸颊,忽然道:“明日,去伏魔城。”

    他并不在意凡间的一切,可季青霄为了他操劳至此,林断水只能顺着娇妻的心意,在意一下了。

    季青霄回顾莫忧的记忆,他正是在伏魔城的黑市中被人贩卖,而伏魔城则是此方小世界中,最繁华的城市,自然也聚集了不少出色的散修。

    伏魔城距离此处十分遥远,即使御剑也需足足两日,林断水的身子根本撑不到,季青霄盘算再三,数着银两,讨价还价之下,勉强买了匹瘦马。

    季青霄观察过,这马虽瘦,倒没什么大毛病,只是肠胃有些不佳,他一路拣常见的草药,配合野草,喂马儿吃了几日,终于把马养壮实,驮着两人奔驰不再腿抖。

    然而,马肥了,人却病了。

    这段日子天候不佳,一会刮风,一会下雨,两人淋了几日,发起了风寒,却都一声不吭强撑着,在休息时服些季青霄采来的药草。

    赶了半个月路,到伏魔城时,季青霄烧得头昏脑涨,看东西都有重影,林断水更糟糕,伏在马背上昏着,鼻前呼出的气烫得骇人。

    前几日,话本上的终末就成了主人公风寒至死。

    季青霄急得不得了,刚进城,就把马当了,艰难地背起林断水,在路人的指引下,找了间药铺,写药单配了药。

    药铺老板元娘是个和善的中年女性中庸,看两人病得不轻,便腾了张小木塌,让人躺着,替他们煎药。

    一副药下去,季青霄清醒不少,林断水烧也褪了些,只是体质本就不好,又病了这些天,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。

    季青霄替他探过脉,确认没有大碍,稍稍缓了口气。

    因担心林断水的病情,给他配的药中,用了几味昂贵的续命固本药,一下子就花空了钱袋,他的病体不能餐风露宿,季青霄只得厚着脸皮,请求元娘收留,承诺过几日赚了钱,便会补上留宿费用。

    元娘笑着摆摆手:“不打紧,谁出门在外都有困难的时候。再说这床塌本就是给病人用的,不过医师走了,没人看病,才闲置了。”

    季青霄双眼一亮:“那你还需不需要医师?”

    “现下有本事的医师,都自立门户了,太难请人,就算肯来坐诊,工钱也贵得不得了,找半吊子的,又怕给人看坏了。”元娘摇摇头,“我还是专心卖药吧。”

    季青霄指着方才自己写的药单:“我懂医术,能坐诊,不需要工钱,包我们吃住就成。”

    “看病可不是容易事,万一出了岔子,是要害人命的。”元娘狐疑地打量季青霄,“一副药单也不能证明你的医术,而且,你是个地坤吧?”

    阴阳之相,只有通过脉象才能确定,不过外观也有所体现,男性地坤往往生得偏柔美,而女性天乾则十分英气,莫忧这张脸若是打扮一番,说是女子都不会有人疑,一眼就能让人认出是地坤。

    其实若当年,莫忧未落入黑市之手,仍保持中庸之身,轮廓会随着成长变得硬朗,身形也不会如此娇小。

    地坤不能修行,又体弱,还会惹来修士抢夺的争端,没有谁想摊上麻烦,自然没人愿意聘用地坤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问题,隔块帷布挡住,就说我曾遭遇意外,毁了容貌,不想吓到病人就是。”季青霄胸有成竹道,“只要医术高,病人是不会在意这些的。”

    “可你的医术……”元娘不敢马虎。

    “你放心。”季青霄说着按住元娘手腕,片刻后说,“你这几日是不是嘴常发苦,早晨醒来视线模糊,有时还眼干耳鸣?”

    元娘又喜又惊:“还真都说对了,我该不会得了什么病吧?”

    “不算是病,该是你这段日子,太过忙碌,睡得短了些。龙胆、柴胡、黄芩……”季青霄边说,边写了一张方子,“照这方子,服三日就好,记得忌辛辣。你如果时常这样,平日里可喝些菊花茶、绿豆汤。”

    元娘收下药方:“这样,我先收留你们三日。若这药有效,我便聘你,包你们吃住,给你五成的诊金做工钱。”

    季青霄的药自然有效,不到两日,元娘的症状就消了大半,提前履行承诺,给季青霄搭了看诊的柜台,还在窗口挂上名医看诊的招牌。

    谁知季青霄坐诊第一日,元娘的铺子就被砸了,砸铺子的不是别人,正是林断水。